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及连接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1 | 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危险品专用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崇环综保审〔2023〕1号,链接见附件 | 2023年6月14日 |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凭祥综合保税区C-1地块。 | 广西宇宏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8555808。通信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综合服务中心744室(凭祥市市民服务中心)。邮编:532600。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危险品专用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崇环综保审〔2023〕1号).pdf
崇左市环境保护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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