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就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内开展非强制检定工作,向社会公开声明并自我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二)本企业在开展的检定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具备相适应的计量标准,并依法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三)本企业具备与其开展检定活动相适应的场地、环境、设施、制度和人员,满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要求,保证检定工作质量,对出具的证书/报告负责;
(四)本企业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
(五)当本企业不再开展非强制检定工作时,会提前1个月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在网站上撤销公开声明自我承诺书。
本企业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愿意接受将失信违法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等信息公示。
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跨境计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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