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片区风采 > 国内新闻

加快推动自贸试验区(港)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思考

2024-03-01 14:04     来源:国际商报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设立自贸试验区(港)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进一步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探索。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挂牌成立,经过十年的探索实践,全国共分七批建立了22个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自贸试验区(港)建设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集成性系统性改革,推进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建设,已然成为中国制度型开放的开路先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应持续加强自贸试验区(港)制度创新的系统性,大力提升制度创新的深度,放宽改革的自主权限,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进一步提升自贸试验区发展能级,从而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自贸力量”。

加强制度创新系统集成性 推进改革协同发展

自贸试验区(港)制度创新是系统性工程,应注重政策设计集成创新。

一是加大制度型创新力度。自贸试验区(港)新一轮制度探索要注重“创新集成+改革协同”,应基于重点领域开展全产业链系统性制度创新,并不断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制度改革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通过措施协调形成改革的合力,努力推动各领域协同发展。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应努力破除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推进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与自贸试验区(港)之间沟通协调机制的建立,还应加强自贸试验区(港)与其他开放载体在产业联动、政策协同、平台互动等方面的集成创新,助力各自贸试验区(港)更好地发挥联动效应。

三是完善自贸试验区(港)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应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港)考核评估长效机制,综合评估其在制度创新数量、经济增长情况、法治环境建设、高水平开放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的改革进展和成效,激发地方政府开展系统性深层次改革的积极性。

完善制度创新顶层设计 提升制度创新深度

自贸试验区(港)的改革创新应从全局出发,制定系统完备的政策框架和实施细则,确保制度创新的深度和连贯性。

一是强化顶层协调机制。应进一步优化和明确各自贸试验区(港)的改革任务,及时开展制度创新成效评估,确保制度改革实践符合自贸试验区的特点和需求,增强制度规则先行先试的系统性、整体性。同时,还应建立改革经验共享机制,通过经验交流、案例分享等方式促进制度创新成果的互相借鉴和共同提升,从而推动实现更多首创性创新、差别化探索。

二是以全局视角推进各项改革深化。自贸试验区(港)应以整体发展为导向,统筹规划在金融、贸易、投资、法律等方面的改革任务和措施,避免片面追求某一领域的制度创新而忽视整体平衡。可以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工作组或跨部门协调机构等方式加强不同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协同合作,共同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制度创新能够全面覆盖、相互支持。

放宽自主改革权限 畅通管理体制机制

基层是开展制度创新的主体,应加大赋权授权力度,构建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其制度创新的积极性。

一是赋予自贸试验区(港)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加快在国家层面出台自贸试验区立法,明晰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和片区管委会在自贸试验区(港)发展过程中的权责关系,确定自贸试验区(港)的法律地位和开放权限。有序下放中央部委管理权限和省级经济权限,减少行政级别对自贸试验区(港)开展深层次制度创新的束缚,拓展其制度创新空间。

二是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港)容错纠错机制。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配套实施细则,明确容错纠错的认定部门和具体标准,为自贸试验区(港)容错免责机制提供具体化、可操作的制度化程序,降低制度创新主体开展改革的履职风险。同时,还应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建立重大标志性成果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通过容错纠错机制与正向激励机制共同作用,推动自贸试验区(港)成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制度创新高地。

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 加大开放压力测试力度

加大开放压力测试力度加大自贸试验区(港)对外开放的压力测试力度,推动中国从“规则接受者”向“规则引领者”转变。

一是扩大现代服务业的开放力度。放宽现代服务业的外资准入标准与业务范围限制,进一步缩减自贸试验区(港)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中涉及服务业的特别管理措施,破除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的跨境流动壁垒。同时,创新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在行政审批、监管制度等方面开展系统性改革,培育自贸试验区(港)在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数字贸易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努力将其打造成为中国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开放的高地。

二是积极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港)改革试验田的作用,系统梳理高标准区域贸易协定中的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数据安全、竞争中立、中小企业等新议题,主动担当压力测试作用,努力推动政府部门破除不合时宜的管理条款,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边境后措施管理体制,为国家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宽领域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提供经验支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