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门户网站《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查阅。
具体网址:< http://pxzhbsq.gxzf.gov.cn/>。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以登录本机关门户网站,在网站首页“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申请表》进行申请。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答复的,将予以答复。不能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非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广西崇左市凭祥市产业大道凭祥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电话:0771-8555618;传真:0771-8555617;邮政编码:53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