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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2017-02-22 17:43     来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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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第一部分: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单位性质、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

(一)机构设置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设立,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单位性质为党政群机关,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属自治区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与中共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工作委员会一套人马,合署办公,与中越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经贸和规划处、投资促进处(跨境合作处)、行政审批处、机关党委。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现设二层预算单位1个,单位名称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中心,为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12年10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设立,2013年底完成组建工作。

(二)基本职能

1.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在综合保税区的贯彻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综合保税区有关管理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2.研究制订综合保税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建设发展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或者接受有关部门委托,集中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行政管理职权。

4.依法接受自治区有关行政部门的委托,统一管理综合保税区土地、规划、建设、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卫生、安全生产等各项公共管理工作。

5.协调海关、检验检疫、边检、工商、税务、金融、外汇等有关管理部门及其他驻区单位的工作和相关事务。

6.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布局,对投资项目和开发建设活动进行管理。

7.推进综合保税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公共信息,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8.受自治区的委托,负责指导和管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

9.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0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5名。工、管委会设主任1名(正厅长级),常务副主任(副厅长级)1名,副主任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5名,副处级领导职数5名。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

至2016年12月,机关实有人数71人,其中:在编公务员14人;后勤控制编人员2人;挂职人员3人,合同制聘用人员34人。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中心实有人数18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食堂聘用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196.96万元,同比减少111.11万元,同比下降4.81%。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196.96万元,同比减少111.11万元,同比下降4.81%。其中:经费拨款2196.96万元,同比减少111.11万元,同比下降4.8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196.9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9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41%,同比减少23.47万元,同比下降7.38%;项目支出预算1902.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59%,同比减少87.64万元,同比下降4.4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154.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06%,同比减少121.57万元,下降5.34%;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16.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7%,同比增加6.1万元,增长56.90%;

221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5.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7%,同比增加4.36万元,增长20.3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9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41%,同比减少23.47万元,同比下降7.38%;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7.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0.08%,同比减少58.04万元,同比下降24.6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6.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5.92%,同比增加23.72万元,同比增长45.0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1.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4.00%,同比增加10.85万元,同比增长35.7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902.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59%,同比减少87.64万元,同比下降4.40%。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96.9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94.6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902.36万元。

行政运行183.5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67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4.4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29.74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保税区运营、二期建设、招商推介、中越跨境合作、宣传、园区发展、园区市政设施维护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行政单位医疗15.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5.8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9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72.6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综合服务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其开展综合保税区后勤保障服务的开支。

事业单位医疗1.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2017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7.4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3.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二)2017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7.48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86.74万元增加0.74万元,同比增长0.8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35万元,与2016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主要用于①赴东盟考察货物运输路线,以开辟“综保区—谅山—海防港”、“综保区—谅山—河内—胡志明”、“综保区—谅山—老挝—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物流线路,连通中南半岛。出国人员共6人次,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食宿费3万,交通费用5万, 国际旅费、公杂费用和其他费用2万。

②打造东盟各国经凭祥综合保税区至渝新欧、郑新欧物流线路,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构想,费用15万元。出国人员共4人次,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食宿费5万,交通费用7万, 国际旅费、公杂费用和其他费用3万。

③随团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国(境)外招商推介活动,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食宿费3万,交通费用5万,国际旅费、公杂费用和其他费用2万。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43.74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6.42%,有所下降的原因主要上综合考虑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结合开展招商推介活动、推进跨境合作业务、入区项目推进工作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需要。2017年,凭祥综合保税区将进一步扩容提量, 继续抓好保税物流,加快加工贸易发展,在原有“三条黄金物流线路”基础上,积极拓展更多跨境物流线路,深入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促进产业升级,将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集口岸、国际贸易、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国际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面向东盟重要园区。因而需要一定的经费作后勤接待保障。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8.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8.74万元,同比增加3.74万元,增长74.80%,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去年管委会本级因实行车改没有将该项经费列入部门预算,而是在年中进行经费追加,本年则将该项经费列入预算,导致对比口径不一致。经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招商推介及二期建设、保障工作人员12公里路途上下班所需的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无预算。

四、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294.6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管委会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901万元,同比增加16.56万元,增长1.87%,其中:集中采购90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6.56万元,增长1.87%。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01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9.2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58.7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03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委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 

(四)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财政厅2017年部门预算有2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自治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8万元。其中,电子口岸通关系统维护经费项目418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保税区口岸的电子通关系统维护;产业发展资金专项经费项目26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领域。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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