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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管理职权的通知(桂凭综保发〔2013〕16号)

2014-01-03 17:32     来源: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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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确保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在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内实施相关行政审批并行使相关的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现就明确管委会行政管理职权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委托管委会实施行政审批

   委托行政机关依照《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属于崇左市、凭祥市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崇左市委托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详见附件1)全部委托管委会负责审批,委托范围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目前建成图网区范围

(一)委托行政机关要在崇左市人民政府网站、管委会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告委托管委会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委托行政机关要在2014年1月1日前完成委托工作.管委会要积板主动地配合委托行政机关做好有关委托工作,自2014年1月1日起,《崇左市委托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确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由管委会实施行政审批,黍托行政机关不再实施行政审批。

(三)委托行政机关要将编有号码并盖好公章的审批文书交给管委会管理和填发;委托管委会实施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较多的,委托行政机关应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交给管委会管理和使用;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没有格式化的审批文书且该项行政审批发生频率校低的,委托行政机关可以不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但对管委会的审批决定不再进行审查并且在收到管委会审批文书当日加盖公章并办结。行政审批专用章和审批文书的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由委托行政机关和管委会根据行政审批的特点和方便管委会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需要共同商定。

(四)委托行政机关要加强对管委会实施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管委会要定期向委托行政机关通报行政审批实施情况,依法。自觉地接受委托行政机关的监督。委托行政机关发现管委会实施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向管委会提出书面意见,管委会要及时整改,并向委托行政机关报告整改情况。对管委会因受委托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由管委会负责承办应诉等事项。

(五)管委会要按照《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内设立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场所,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跟踪服务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委托管委会执收政府非税收入

委托行政机关或者单位将本机关或者本单位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委托管委会负责执收,管委会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或者单位名义执收政府非税收入,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执收,委托行政机关或者单位对管委会执收政府非税收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一)委托管委会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的具体范围按照《崇左市委托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

(二)委托行政机关或者单位要在2014年1 月1日前完成委托工作,管委会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委托行政机关或者单位做好有关委托工作。自2014年1月1日起,《崇左市委托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确定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全部由管委会执收,委托行政机关或者单位不再执收。

(三)管委会要在委托范围内按照法定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执收标准有幅度且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按照法定最低标准执收的,管委会要按照法定最低标准执收;管委会要依法,自觉地接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单位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委托行政机关或者单位要将盖好公章的政府非税收入执收票据交给管委会管理和使用.委托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管委会商崇左市人民政府、崇左市财政局、凭祥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三、加强明确管委会行政管理职权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直有关部门、凭祥市人民政府及凭祥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明确管委会行政管理职权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明确管委会行政管理职权的工作。凭祥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对明确管委会行政管理职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解决,并及时与市法制办、编办等部门沟通,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附件:1. 崇左市委托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附件一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目 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行政机关

备注

1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

崇左市人民政府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设立及变更的审批

2

1.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
2.属自治区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崇左市发展改革委、凭祥市发展改革局

桂政发〔2016〕75号处理决定---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的“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和“属自治区权限的外资投资项目核准”合并调整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审批层级和部门调整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设定依据调整为“《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地412号公布,2009年1月29号予以修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发投资项目目录(2014)的通知》(国发〔2014〕5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实施的“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和“属自治区权限的外资投资项目核准”合并调整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核准(技术改造类)”;审批层级和部门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设定依据调整为“《国务院对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发投资项目目录(2014)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3

1.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
2.属自治区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核准(技术改造类)

崇左市发展改革委、凭祥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委(局)

桂政发〔2016〕75号处理决定---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的“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和“属自治区权限的外资投资项目核准”合并调整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审批层级和部门调整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设定依据调整为“《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地412号公布,2009年1月29号予以修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发投资项目目录(2014)的通知》(国发〔2014〕5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实施的“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和“属自治区权限的外资投资项目核准”合并调整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核准(技术改造类)”;审批层级和部门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设定依据调整为“《国务院对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发投资项目目录(2014)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4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崇左市发展改革委、凭祥市发展改革局(技改项目由同级工业和信息化委(局)实施)

分为三个子项: 1.企业投资境内项目备案

2.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3.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5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崇左市发展改革委、凭祥市发展改革局(技改项目由同级工业和信息化委(局)实施)

为三个子项: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

2.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3.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

6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崇左市发展改革委、凭祥市发展改革局(技改项目由同级工业和信息化委(局)实施)

桂政发〔2016〕75号处理决定             ----发展改革部门实施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项目名称调整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审批层级和部门为“自治区、设区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实施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项目名称调整为“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恩评估和审查”;审批层级和部门为“自治区、设区市、县级经信部门”;增加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

10

实施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凭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

集体合同、劳动用工备案

凭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分为集体合同备案和劳动用工备案

12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审查

凭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的审批

凭祥市人防办


14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批准

凭祥市人防办


15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凭祥市人防办


16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凭祥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1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核发

凭祥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18

土地他项权利登记

凭祥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19

临时用地审批

凭祥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20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凭祥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2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凭祥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22

建设工程预缴和核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确认

崇左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23

按规定必须使用散装水泥的建设工程项目因客观情况不用或少用散装水泥或预拌混凝土的批准

崇左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24

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的出具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5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7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8

因故造成污水处理关键设备停运的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9

因进行设备设施检修、维护需暂停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或导致处理能力明显下降的同意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0

厂(矿)或其他单位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设施需移交城市照明设备管理机构的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1

拆除工程施工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2

涉及结构安全的房屋建筑工程保修验收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3

工程质量检测复检结果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4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事项(含自行组织招标、委托招标、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5

招标人自行组织勘察设计招标、委托招标事项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6

建设工程中止施工承发包协议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7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8

建设工程报建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9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0

砖瓦及砼砌砖块工艺设备登记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1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2

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的建筑能耗核准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3

中止建设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5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登记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6

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  批准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7

出租及自购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和安装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8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使用、注销登记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9

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影响改变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特殊活动审核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0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1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2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3

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4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5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类市政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7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8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9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核准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0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1

拆除(迁)环境卫生设施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2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3

城市市区内因教学、科研需要饲养家禽家畜(鸡、鸭、鹅、兔、羊、猪)的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4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同意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5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6

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7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9

当供水水质不能达到标准确需停止供水的批准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0

进行可能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或影响其安全运行的施工审核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1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协议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2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评价结果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3

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核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4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5

房屋拆迁延长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限的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6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7

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8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9

房屋拆迁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0

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1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2

单位集资建房的项目方案审批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3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4

房地产开发企业工商登记情况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5

商品房预售许可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6

商品房现售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7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8

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屋管理的房屋测绘成果的审核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9

业主公约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0

自行完成开发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1

房地产开发项目性质和规划设计变更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2

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相关资料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3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4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5

房屋登记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6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7

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8

廉租住房家庭申报情况复核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0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1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中标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2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终止或解除的备案

凭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崇左市环境保护局
改:崇左市生态环境局


10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崇左市环境保护局
改:崇左市生态环境局


105

转移危险废物审批

崇左市环境保护局
改:崇左市生态环境局


106

排放污染申报登记

凭祥市环境保护局
改:凭祥市生态环境局


108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

凭祥市人民政府


109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凭祥市人民政府


110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事项审批

凭祥市人民政府


111

在城市道路禁挖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批准

凭祥市人民政府


113

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延期动工审批

凭祥市人民政府


114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审批

凭祥市人民政府


115

改变国有土地建设用途的审批

凭祥市人民政府


116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凭祥市地震局


119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备案

凭祥市人防办


120

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用审批

凭祥市人防办


121

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崇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3

公有住房出售审批

凭祥市房改办


124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资格审批

凭祥市房改办


125

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事项审批

凭祥市房改办


注:各委托单位授权审批事项共125项。其中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的“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和“属自治区权限的外资投资项目核准”合并调整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行政审批取消11项,剩余113项。其中标黄事项为已认领事项,共38项,其余87项在事项管理系统搜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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