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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若干措施》

2024-03-14 10:00     来源: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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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一系列支持政策。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高度赋予广西的使命任务,为广西开放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作出了战略指引。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深化拓展与东盟国家在商贸、劳务、产业、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大力提升投资、贸易、消费、资金流动、人员往来、物流畅通等便利化水平,积极服务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一、构建立体高效联通网络

1.高质量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积极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完善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础设施;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平陆运河,支持深化广西连通越南的铁路、公路互联互通合作;服务空中丝绸之路,完善以南宁机场为中心的客货航线网络。

2.推动物流运输质效提升。推动北部湾港优服提效降费,实施好以北部湾为离境港的启运港退税政策。依托南宁国际铁路港扩大中越铁路集装箱班列开行规模,在北部湾港增设中欧班列始发站点。加快构建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

3.加强数字通道建设。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支持广西建设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建设面向东盟的算力枢纽和通信网络枢纽。培育中国—东盟大数据交易市场,支持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落户广西。

二、构建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

4.建设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以广西沿边临港产业园区为重点,加强南宁、玉林、百色等片区协同联动,加快建设“4+3”的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深化拓展东西部产业协作,对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新布局,有序承接产业梯度转移。

5.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支持广西与粤港澳大湾区共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支持广西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战略腹地。推动广西与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发展。

6.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提质升级。延伸汽车、电子信息、高端金属新材料、机械装备、轻工食品、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产业链条,提升供应链配套服务能力。强化向海经济开放合作,支持北部湾石化化工产业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将蓝色经济纳入中国—东盟合作重点领域。支持广西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交易市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

7.优化生产要素保障服务机制。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先行先试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加快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支持东部地区转移的石化、钢铁、有色、造纸、重大制造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单列考核;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多渠道参与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三、促进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

8.加快跨境货物贸易发展。高标准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开放平台,试点在综合保税区开展汽车发动机等保税再制造业务。支持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给予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商品更便利的检验检疫和查验处置措施。

9.优化大宗商品跨境流通服务体系。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铝、锰、糖等商品交易和油品、化工品、再生金属、粮食等进口大宗商品交易。扩大进口铜精矿“保税混矿”试点业务范围。支持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合作发展再生铝贸易及加工产业。

10.培育国际贸易新动能。支持广西开展“丝路电商”国际合作;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设立海外仓,开设海外仓企业备案“绿色通道”;扩大数字产品等市场准入,探索跨境贸易物流数据共享机制。

11.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中越边境“智慧口岸”建设;扩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范围;优化进口大宗矿产品和原油检验监管模式,探索扩大第三方采信试点;探索通过智慧商检手段,实施“源头+口岸+目的地”全链条质量安全管控。

四、促进高水平开放合作

12.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支持广西构建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在广西设立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加快中马“两国双园”升级发展;支持广西探索建设中国—柬埔寨产业园,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在柬埔寨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

13.推进多领域务实合作。拓展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功能。高水平建设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推进与上海合作组织、东盟等成员国家的生物医药产业合作。支持广西参与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加强国际人文交流合作。

14.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建好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支持扩大中国—东盟贸易投资使用本币结算、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在东盟国家的覆盖范围。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科技创新债券、“一带一路”债券等。

15.优化跨境消费供给。支持南宁、柳州等加入丝绸之路旅游城市联盟,支持南宁、桂林对标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积极发展电商、互联网+医疗健康、智慧旅游等消费新业态;研究优化桂林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东盟10国旅行团144小时入境免签政策。

五、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水平

16.完善投资便利服务体系。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支持广西打造中国与东盟双向投资的区域性总部基地;建立以服务企业投资项目为主的承诺便利、以电子证照为主的设立便利、以“有事必应、无事不扰”为主的经营便利、以优化程序为主的注销便利、以尽职履责为主的破产便利等政策制度。

17.畅通跨境人员流通渠道。优化外籍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停居留政策,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广西投资创业、讲学交流、经贸活动等方面提供出入境便利。建立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制度、跨境职业资格互通机制。稳妥开展跨境劳务试点。

18.推动便利政策集成创新。深入推进公共数据放权、共享、开放;试点贸易便利、投资便利、资金流动便利等领域改革创新;支持广西纳入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申报登记改革、经营主体登记审查要点应用等试点;支持开展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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