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近日印发《广西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等六大方面提出23条措施,进一步优化我区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在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方面,支持外商在广西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加大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造纸、高端金属新材料、汽车(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绿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引进外资力度,有序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提质扩面,大力拓宽吸引外资渠道。
在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方面,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支持政策。在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方面,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提高涉外经贸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
《若干措施》还提出,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包括落实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促进数据安全便利跨境流动、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包括加大对外资标志性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加大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力度,包括健全外资招引工作机制、搭建境外投资促进工作平台、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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