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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崇左片区平台经济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2023-05-08 17:40     来源: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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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便利平台经济集群注册登记管理,4月28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凭祥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崇左片区平台经济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符合在崇左片区登记、纳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等条件的平台企业,可以为入驻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集群注册服务。平台企业开展集群注册主体住所托管业务应当按凭祥市商事主体登记要求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可以使用“住所托管”“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等字样,经营范围应当包含“集群注册企业住所托管服务”或“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管理服务”等内容。

《办法》要求,平台企业作为互联网技术的产物,应当通过构建高效的平台算法、机制来规避风险,必须采用一定机制来限制集群注册主体的业务行为,规避自身责任。平台企业对于集群注册主体的业务行为要建立相应的日志记录、数据监管,避免虚假业务,遏制虚假订单、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平台企业应加强对集群注册主体的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其经营现状,积极宣传税收政策。此外,还对平台企业及集群注册主体的规范和监管、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办法》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原桂自贸崇左发﹝2021﹞15号文件同时废止。


关联文件:关于印发崇左片区平台经济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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